新成立公司如何办理社保?流程及所需资料是?
|
admin
2010年10月25日 9:30
本文热度 6150
|
[align=center]主 题[/align]
[align=left] 新成立公司如何办理社保?流程及所需资料是?[/align]
[align=left] 您好! 我现在所在的公司,是一家新开的公司,证件正在办理当中。领导让我负责以后的社保问题,可是自己对此一点都不懂,所以请您详细为我解答,谢谢。 1、为员工购买社保是法律对公司的强制性规定,是吗?新公司成立多久之内必须要办理社保?如果不办理会有怎样的后果/处罚? 2、新成立的公司办理社保是怎样的一个程序? 3、新成立的公司办理社保时,需提交什么资料/证件?需员工提供什么资料/证件? 4、去哪里办理社保手续? 以上是我的问题,希望您能给与解答与帮助,(最好是能网我的邮箱发送答案),非常感谢![/align]
该文章在 2010/10/25 9:30:07 编辑过
| |
全部评论1 |
|
admin
2010年10月25日 9:30
回复主题 回复:新成立公司如何办理社保?流程及所需资料是?
答:您好!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社保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一、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七条 缴费单位必须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加社会保险。
登记事项包括:单位名称、住所、经营地点、单位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开户银行帐号以及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 本条例施行前已经参加社会保险的缴费单位,应当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6个月内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补办社会保险登记,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本条例施行前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的缴费单位应当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30日内,本条例施行后成立的缴费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持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等有关证件,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第二十三条 缴费单位未按照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或者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二、凡符合参保条件需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应向市内地税部门任一登记点(下称:登记岗)申请办理社会保险费缴费登记。未办理税务登记的须与本业务一并办理。
缴费单位填报《税务(社保缴费)登记表》一式2份,并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执业证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税务登记证副本(同时办理税务登记和缴费登记的不需提供),向登记岗申请办理社会保险费缴费登记。登记岗审核后向缴费单位派发单位社保号、《报到通知书》及《委托银行代划缴税、费协议书》(下称:ETS协议)一式3份,缴费单位持ETS协议及开户银行的《开户证明》到开户银行办理签约手续,再持ETS协议一式2份及应参保员工花名册按《报到通知书》指引,到地税部门办税服务厅(下称:办税服务厅)办理缴费项目的核定及申报方式的确定。
三、从2009年10月起社保费由地税部门“全责征收”后,缴费单位需办理缴费登记信息变更、增员、减员和统筹区域内流动等业务的,应在地税机关办理。缴费单位办理异地转移、退休、退保等业务的,应先在地税机关办理增员、减员手续后再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上述业务。
缴费单位可以通过到办税服务厅进行门前申报(包括纸质申报和磁盘(U盘)申报),或者网络申报这两种方式办理增减员手续。
1、门前申报:包括纸质申报和磁盘(U盘)申报两种方式。
(1)纸质申报:每月1-15日内缴费单位到办税服务厅,填报《社会保险费个人明细登记表》一式2份提交申报,并提交税务登记证副本以备核查。减员的须提供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注意事项:缴费单位办理增减员前,须先按规定到劳动部门(就业中心)办理用工备案,并自行保存经劳动部门盖章的《广州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增减员表》以备核查。
(2)磁盘(U盘)申报:变动人数在5人以上的缴费单位可使用磁盘(U盘)申报。
每月1-15日内缴费单位可用“社保费地税全责征收申报辅助系统”(下称:“申报辅助系统”)制作并导出增、减员报盘文件,存入磁盘(U盘)。将磁盘(U盘)、纸质《社会保险费个人明细登记表》一式2份、税务登记证副本及社保登记证提交办税服务厅进行申报。(“申报辅助系统”安装程序及操作手册可于广州市地税网站www.gzds.gov.cn上下载。如有关政策发生变化时,地税部门将对“申报辅助系统”进行调整,并在广州地税网站上发布新的升级包供下载安装。缴费单位每月申报时,请使用最新版本的“申报辅助系统”进行申报。)
缴费单位使用“申报辅助系统”导出增、减员报盘文件时,如果增、减员人数多于500人的,系统会按照500人一个文件的形式导出多个文件,缴费单位存入磁盘(U盘时,必须存入所有导出的增、减员报盘文件,否则将导致数据不完整。
2、网络申报: 已开通网络申报的缴费单位,每月1-15日内可在互联网上进行增、减员办理。缴费单位可用“申报辅助系统”制作并导出增、减员报盘文件,登录“广东省地税网站www.gdltax.gov.cn或广州地税网站www.gzds.gov.cn(下称:地税网站)-办税服务厅”界面申报时读入该报盘文件即可;或者在地税网站上直接录入申报;或者从地税网站下载网络申报增、减员导入模板,填写后登录地税网站读入该文件。
四、社保登记证办理事项请向社保部门进行咨询。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欢迎您再次提问。 该评论在 2010/10/25 9:30:27 编辑过
|